防爆合格证中增安型电气设备


发布时间:

2019-06-24

 
    防爆合格证中使用中的增安型电气设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判为失去防爆性能或按失去防爆性能论处:
 
1.增安型电气设备的绝缘带电部件的外壳没有达到4级防外物,或4级防水的要求,或裸露带电部件的外壳没有达到5级防外物或4级防水的要求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增安型电气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要求。建议煤矿井下不使用增安型电气设备。防外物是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内部和防止人体触及内部的带电或运动部分的防护。防水是防止水进入内部达到有害程度的防护。
 
    4级防外物是指能防止直径大于1毫米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厚度(或直径)大于1毫米的工具、金属线等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5级防外物是指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但进入量不能达到妨碍设备正常运转的程度。
 
    4级防水是指任何方向喷水无有害影响。
 
    2.接线柱上连接电缆或导线时没有使用弹性中间构件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增安型电气设备连接电缆或导线的中间构件的要求。弹性中间构件是指:弹簧垫圈、平垫圈和螺母等组合件。
 
    弹性构件是防松元件,接线柱上连接电缆或导线时没有使用弹性中间构件时,将造成连接部分过热或产生火花。
 
    3.连接多股导线没有采用弓型垫圈或防止导线分股的措施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连接多股导线的要求。采用弓型垫圈或防止导线分股的措施是为了防止电缆或导线的连接松动、接触不良、连接强度过低等原因造成过热或产生火花。
 
4.两裸露导线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小于表七规定值时。
 
表七
 
 
    【释义】本条文是对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条件较差,空气潮湿,煤尘较多,如果裸露的带电零件之间或它们对地之间的电气间隙过小就容易击穿放电。如果爬电距离过小,由于支撑裸露件的绝缘件本身具有吸水性和表面附着粉尘,会降低绝缘零件的表面电阻,产生较大的漏电流,使绝缘表面碳化最终导致短路。
 
    五、本质安全电路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使用中的本质安全电路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失去防爆性能或按失去防爆性能论处:
 
    1.本安型电气设备的保护电路的整定值大于使用说明书上的设计值或保护电路动作不灵敏、不可靠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保护电路整定值的要求。保护电路整定值大于使用说明书上的设计值或保护电路动作不灵敏、不可靠时,起不到保护作用,将导致供电事故。
 
2.本安电路的外部电缆或导线长度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值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本安电路外部电缆或导线长度的要求。本安电路的外部电缆或导线长度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值时,改变了本安电路的特性。
 
    3.本安电路端子接线接到非本安电路端子上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本安电路接线端子接线的要求。本安电路端子接线接到非本安电路端子上时,改变了本安电路的特性。
 
    4.设有内、外接地端子的本安型电气设备,未可靠的接地;或外接地端子未和电缆的接地芯线可靠连接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接地的要求。为了防止改变本安电路特性及电气设备外壳带电时发生人身触电或对地放电所引起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爆炸,本安型电气设备必须进行良好接地。外接地端子是指设备接线腔(室)内的接地端子。
 
    5.改动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路设计或元件参数而未取得法定单位的检验合格证时。
 
    【释义】本条文是针对企业对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改动而作的规定。本安型电气设备是在各参数额定值的条件下设计、制造和检验的,如果改动必须按国家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6.本安型电气设备不按使用说明书配套、安装和使用。
 
    【释义】本条文是对设备配套、安装和使用的要求。本安型电气设备不按使用说明书配套、安装和使用时,改变了本安电路的特性。 
 
    六、电机车蓄电池
 
    电机车蓄电池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失去防爆性能或按失去防爆性能论处:
 
    1.蓄电池组的连接线及极柱焊接处,只要有一根断裂、熔化开裂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连接线和极柱焊接质量的规定。
 
    2.电池极柱绝缘套损坏,极柱及带电部分已裸露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极柱绝缘套的规定。
 
    3.因蓄电池组本身或其它原因造成蓄电池短路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蓄电池短路的规定。
 
    4.蓄电池槽和盖损坏漏酸;或特殊工作栓丢失损坏;或蓄电池封口剂开裂漏酸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蓄电池的规定。
 
    5.蓄电池箱及盖严重变形或使用自行制造的箱及盖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外壳变形和制造的规定。严重变形是指:箱或盖凸凹达50毫米及以上。 
 
    七、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按失去防爆性能论处:
 
    1.无保护网或网孔超过50毫米*50毫米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灯具保护网的规定。
 
    2.灯具无闭锁装置而又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牌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灯具闭锁装置的规定。
 
    3.透明保护罩损坏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灯具透明保护罩的规定。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灯泡时。
 
    【释义】本条文是对灯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主要是指:灯泡额定电压与灯具说明书或铭牌不相符,灯泡额定功率超过灯具说明书或名牌要求。
  
    八、本标准主要名词术语解释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具有隔爆外壳的防爆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失去防爆性能】简称失爆。即矿用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
 
    【失去防爆性能论处】矿用电气设备失去耐爆性、隔爆性,考虑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本标准中增加相关条款按失去防爆性能论处。
 
    【耐爆性】是指外壳的结构强度,即隔爆外壳为了承受住爆炸引起的压力波的作用,所必须具有的结构强度。
 
    防爆合格证中【隔爆性】是指电气设备外壳内发生爆炸,其产物通过间隙不会引起设备外爆炸物的爆炸。隔爆性是由外壳的接合面宽度、间隙和表面粗糙度来实现隔爆的一种性能。
 
    【防爆电气设备】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在正常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所谓本质安全电路,
 
    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
 
    【间隙(直径间隙)】隔爆接合面相对应表面之间的距离(圆形配合面为两直径差)。
 
    【电气间隙】指两个裸露导体之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爬电距离】指不同电位两个导体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密封圈宽度】指密封圈轴向长度。
 
    【密封圈厚度】指密封圈外缘至内圆壁距离。
 
    【进线装置】又叫引入装置,是外电路的导线或电缆进入防爆电气设备的过渡环节。它是防爆电气设备最薄弱的部分,因此引入装置的密封是十分重要的。通常有以下三种结构:密封圈式引入装置;浇铸固化填料密封式引入装置;金属密封环式引入装置。
 
参考文献
GB3836.1-4—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执行版)
《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标准(试行)》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统编教材《电气防爆检查工》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教材《井下电钳工》
《现代煤矿电工常用技术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