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合格证中防爆灯类型分类


发布时间:

2019-07-02

 
    1、分类
 
    防爆合格证中防爆灯一般按选用的光源、防爆结构型式、使用方式进行分类。按光源分类有防爆白炽灯、防爆高压汞灯、防爆低压荧光灯、混合光源灯等;按防爆结构型式分类有隔爆型灯具、增安型灯具、复合型灯具等;按使用方式进行分类有固定式防爆灯具和携带式防爆灯具。
 
    2、型式
 
    按防爆型式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共5种主要类型,也可以由其他防爆型式和上述各种防爆型式组合形或复合型和特殊型。
 
    3、隔爆型 d
 
    将设备可能点燃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 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能保证内部的火 焰气体通过间隙传播时降低能量,不足以引爆外壳的气体。
 
    4、增安型 e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的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 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内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现危 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在结构上进一步采 取保护措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能和安全性能。
 
    5、正压型 p
 
    通过保持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防爆性环境压 力到安全的电气设备在系统内部保护静态正压或保持持续的空 气或惰性气体流动,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带走 设备内部非正压状态时进入外壳内的可燃性气体,防止在外壳 内形成可燃性混合物。
 
    6、本安置 I
 
    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在标准规定条件下(包括正常工作和规 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火花或任何效应均不能点然规 定的防爆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
 
    7、浇封型 m
 
    将可能产生引燃爆炸性混含物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 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采用浇封措施,可防止电气元件短路、固化电气绝缘,避免了电路上的火花以及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引燃的产 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状况下的表 面温度。
 
    8、充油性 o
 
    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侵在油内I保护液l,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防爆性气体环境。
 
    9、充砂型 q
 
    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保护型式。
 
    10、气密型h
 
    该类防爆设备型式采用气密外壳。即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进犯设备外壳内部。气密外壳采用溶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这种外壳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证永久密性。
 
    11、防护等级
 
    防爆合格证中按外壳的防护等级分类:为了防护尘埃、固体异物和水进入灯腔内,触及或积集在带电部件上产生跳火、短路或破坏电气绝缘等危险,有多种外壳防护方式起到保护电气绝缘的作用。用特征字母“IP”后跟两个数字来表征其外壳防护等级。第1个数字表示对人、固体异物或尘埃的防护能力。分为0—6级。防爆灯具是一种密封灯具,其防尘能力至少为4级以上,第2个数字表示对水的防护能力,分为0—8级。
 
    12、支撑面材料
 
    按灯具设计的支撑面材料分类:室内防爆灯具可能安装在许多属于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如木质的墙和天花板,它们不允许防爆灯具安装表面的温度超过安全数值。根据防爆灯具是否可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可分为2类。一类为仅适宜于安装在非可燃表面的灯具;另一类为适宜于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有标记符号。另外,按安装使用形式可分为固定式、可移式、携带式。
 
    14、原理
 
    防爆合格证中隔爆型的原理根据欧洲标准EN13463-1:2002《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1部分:基本方法与要求》的防爆概念和防火类型,隔爆型是采取措施允许内部爆炸并阻止火焰传爆的一种防爆型式,是zui常用的一种防爆类型。由于这种防爆类型的灯具外壳一般使用金属材料制造,散热性好,外壳强度高和耐用性好,很受用户欢迎。而且,许多增安型防爆灯具部件,如灯座、联锁开关等,也采用隔爆型结构。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如果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进入隔爆外壳并被点燃,隔爆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这是一种间隙防爆原理,即利用金属间隙能阻止爆炸火焰的传播和冷却爆炸产物的温度,达到火焰熄灭和降温,抑制爆炸的扩展的原理设计的一种构造。
 
    15、设计
 
    在进行隔爆灯具的结构设计时,制造者往往重点放在隔爆外壳的外形和强度设计上,却往往忽略了与外壳构成整体的紧固件、引入装置、透明件、悬挂装置、标志等其它器件的设计。下面,根据GB3838.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隔爆型“d”》的要求,在结构设计方面来分析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6、外壳紧固件
 
    用螺栓紧固的的隔爆外壳有二种型式:平面和止口。对于平面结构,螺栓不仅起紧固作业,还要保证平面间隙。对于止口结构,当隔爆面只考虑圆筒部分时,螺栓只起紧固作用;当隔爆面需要考虑圆筒加平面时,螺栓不仅起紧固作业,同时起保证平面部分间隙作用。当在外壳上直接攻螺纹时必须注意:紧固件螺孔尽量不要穿过隔爆外壳,穿过外壳时螺孔底部应留有3mm以上的余量;在使用铝合金等轻合金材料作隔爆外壳时,由于铝合金强度较低,因此,经常打开(如更换光源需要打开)的隔爆外壳上使用螺钉紧固时,不应在铝合金外壳上直接攻螺纹,应通过预埋防松的内外螺纹钢套,来增加螺孔强度,并防止因螺纹烂牙而失效;不需要用户在更换光源中或维修时打开,且出厂时已经安装好的螺栓,可以在外壳上直接攻紧固螺孔,但是不能使用细牙螺纹,尽量使用粗牙螺纹,且有足够的啮合扣数来满足紧固要求。总之,在设计外壳紧固件时,应首先分清其在隔爆外壳中的作用,是只起紧固作用,还是既起紧固同时还起保证平面间隙的作用,然后确定螺栓的zui大轴向载荷选用合适的螺栓。
 
    17、引入方式
 
    电缆和导线的引入可以按下述二种方法进行连接:
 
    a)间接引入,用接线盒或插接装置连接的方式;
 
    b)直接引入,将电缆和导线直接接入主外壳的连接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密封圈老化或压不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产生燃烧或传爆。
 
    因此,在正常工作时产生危险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且外壳容积大于2000cm3或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4条划为ⅡC级的防爆灯具,不适合采用弹性密封圈压紧式直接引入方式。尽管GB3836.2没有对此说明,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对此作出了规定。通过引入装置引入到灯具的电缆,从安装到使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可能受到拉力,引入装置的压紧螺母上或靠近引入装置的灯具内部增加电缆防拔脱压板,阻止力传递到接线端子上和防止电缆可能产生的移动,防止电气连接的接触不良或失效。灯具在设计时可能需要提供一个以上引入装置,方便用户不同的安装要求。出厂时,应将全部的引入装置都安装好封堵件,封堵件的结构必须适合防爆型式。或者,仅安装一个引入装置,将其余(引入装置拆除后的)孔用适合防爆型式的闷头代替。这样,不会因多余的引入装置忘记封堵而造成隔爆外壳的失效。
 
    18、透明件安装
 
    防爆灯具离不开透明件,而透明件又是外壳部件中强度zui低的部件,因此透明件安装是否可靠直接影响防爆灯具的安全性能。
 
    下面分析一下三种常用的透明件安装方式:a)直接密封在外壳内,与外壳形成一个整体。这种方法简单实用、使用广泛。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温、耐油的橡胶件,或使用环氧树脂等胶粘剂将透明件密封在外壳内并压紧。
 
    b)用衬垫或不用衬垫,直接将透明件紧固在外壳内。不用衬垫时透明件接合面的平整度要求很高,一般适合小型平板玻璃且将玻璃结合部位同时磨平,不然玻璃受力不均,容易碎裂。
 
    c)密封或胶粘在一个框架上,框架紧固在外壳内,这样可以将透明件作为整体更换。这种结构在灯具中使用很少,在一些须要经常更换透明件的大型设备上,将透明件和框架作为一个整体部件更换。
 
    透明件与框架的密封可以参考a)的型式。在结构上,应尽量使透明件受到的(内部爆炸产生的)力直接传递到金属外壳上,通过透明件的压板和或螺钉再传递到金属外壳上是不合适的,同时,透明件安装后不能受到应力,这样才能保证透明件与外壳结合可靠。